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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无底线控制土地出让价款为哪般?

发布时间:2014-06-09 15:22来源:衍宏网作者:黄莺
        近期城市土地交易百态奇出,政府无底线控制降低土地出让价款,或以此增加税收提高政绩,此番举动不免让人对其办事能力产生质疑和不满。
 
        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布《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》,这是我国首部专门就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进行规范和引导的部门规章,自20104年9月1日起实施。《规定》明确,禁止以土地换项目、先征后返、补贴、奖励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价款。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对土地出让金收支进行全面审计。
 
        一段时间以来,我国部分城市土地交易市场秩序混乱,各种违法、违规问题屡见不鲜。一些地方以土地换项目、先征后返、补贴等各种形式,变相减免土地出让金,甚至出现零成本出让土地情况。地方政府如此作为,首先是为了拉动经济增长,其实质是为了政绩。在地方政府之间展开的GDP竞赛中,减免土地出让金是一种经常被使用的招商引资手段。出让的土地价格低于市场价格,国有土地收益造成流失,地方政府却是最终的受益者。廉价土地吸引来的投资可以加快当地基础设施建设,在廉价土地上建立的工厂企业则成为地方政府新的税源。
        地方政府以各种方式减免土地出让金,不仅造成国有收益流失,更是对城乡居民的双重伤害。目前涉及减免出让金的基本都是工业用地。地方政府以低价土地招商引资,在前期征地过程中,必然要低价征收农民的土地。这让目前农村土地征用中存在的补偿标准过低问题,变得更加尖锐突出。同时,所谓“堤内损失堤外补”,地方政府在工业用地方面少收的出让金,最终会通过住宅及商业用地弥补回来并赚得更多。地方政府通过压低工业用地价格获得制造业投资,而制造业的发展将会带动服务业发展。服务业带给地方政府的不仅是各项税收和商业用地出让金,还有房地产开发带来的巨大土地出让收益,城镇居民成为减免土地出让金政策的最终买单者之一。
 
 
        地方政府出于自身利益考虑,以低价土地招商引资、本质上为了地方增长,为了自己政绩也说不定。地方政府随意减免土地出让价款,也反映出土地出让金收支缺乏公开透明的监督管理机制,“一言堂”现象突出等问题,容易形成灰色利益链,导致巨额国有资产流失。流失的还有当地居民的利益,获得的应有补偿不到位,此做法一定程度上是违规的,有望审计之后逐步走向规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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